2021年12月22日
早前在12月上旬於北京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,提出五個「正確認識和把握」,認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碳達峰、碳中和,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,要堅定不移推進,但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。筆者認為既然不是一兩次的推進,就能完成中國實現碳中和的宏大目標,證明在達標之前,會是經年累月受到市場關注,並得到國策的持續扶持,意味着專注發展碳中和事業的公司,可望迎來龐大而長期的經濟效益,中國碳中和 (1372) 相信是受惠股份之一,集團於今年4月12日與中國節能香港公司簽訂碳中和發展的戰略合作協議,展現出集團銳意發展碳中和事業的決心。
多項碳中和業務發展動向
另可留意的是,集團於今年5月3日亦正式改名為中國碳中和,向市場展示鮮明的業務定位。又於上述的4月12日簽訂協議以來,僅約八個月,除上述的改名公告以外,集團已發布多達13則與碳中和業務發展的相關公告,包括在國際兩大自願碳減排交易平台成功開戶、完成300餘萬噸國際核證減排量收購、在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完成碳排放權交易帳戶的開立,並於「零碳公民」微信程序-碳中和ToC綜合交易平台首次推出「零碳公民行動」,以及推出「氣候產品」相關綜合平台—「氣候商店」等。
籌備啟動碳資產投資基金
另外,集團在11月1日晚上發布的自願公告,則關於重大業務進展。集團表示當日已正式籌備啟動碳資產投資基金。該基金將積極參與全球強制碳交易市場和自願碳交易市場,利用集團領先的碳資產獲取和配置能力,在全球範圍主動投資優質碳資產,為投資者提供新型資產配置選擇和創新投資策略。筆者認為這是符合國策發展的業務部署,皆因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明確帶出要狠抓綠色低碳技術攻關;要創造條件儘早實現能耗「雙控」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「雙控」轉變,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。
與中化環境簽訂合作協議
中國碳中和看準作為新型資產的碳資產,其投資與配置需要對資產內在價值、發展周期和需求與供給有深刻的認知和經驗。亞洲和中國為實現碳中和加速「淨零碳」,創造強勁碳資產需求。再者,集團於本周一 (12月20日) 開市前再發另一則重大戰略合作和業務進展,集團表示已跟中國中化全資子公司中化環境簽訂戰略合作協議,並開始碳資產開發。集團認為今次合作將發揮中化環境在碳減排領域已經規劃、運營和擁有的多個類型的項目資源優勢,以及中國碳中和在開發國內及國際碳信用資產領域的優勢,實現雙方共同高效精準開發國內外碳信用資產的目標,全面推動碳中和相關業務發展。
集團持續積極拓展碳中和業務,經濟成果當然值得憧憬。考慮到中國訂立於206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,不但已反映集團已踏上業務快車道,亦可望在未來超過30年相關業務發展中,萃取當中龐大的經濟效益機遇。